劲拓股份(3004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劲拓股份劲拓股份(SZ:300400)2025-05-19 20:4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普通股股东[11] 董事候选人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股东会提出新的董事候选人[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会议形式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供股东参会[15]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3]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9]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1]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重大资产事项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投票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9] 关联交易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29] 公司股份表决权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0]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0] 点票规定 - 会议主持人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30] 提案未通过说明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董事会应在决议中说明[30]

劲拓股份(3004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