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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300400)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劲拓股份劲拓股份(SZ:300400)2025-05-19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625,800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2,625,800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吴限认购股份27,243,000股,股权比例45.41%[16] - 发起人柴明华认购股份2,815,500股,股权比例4.69%[16] - 发起人朱武陵认购股份4,315,100股,股权比例7.19%[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3]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上市后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21]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可设副总经理数名[11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2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