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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金富科技金富科技(SZ:003018)2025-05-20 20:34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应知悉禁止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交易[4] - 多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3] - 每年度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按去年最后交易日股份算可转让数量[14] 申报与锁定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7] - 申报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对其名下股份锁定,离任后六个月内新增股份也锁定[9][13] 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备案公告[16]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18]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股份变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申报[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