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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信精密(30151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智信精密智信精密(SZ:301512)2025-05-21 18:26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 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 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 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