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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688418) -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震有科技震有科技(SH:688418)2025-05-21 19: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注册,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554,634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2,554,634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3]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9][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8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2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