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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6884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震有科技震有科技(SH:688418)2025-05-21 19:48

募集资金协议与存放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5][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使用与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资金使用要求与披露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9][10][11][12] - 募投项目重大变化等情形应及时披露[10] -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遇严重影响及时公告[2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募投项目变更 - 四种情形属改变用途,需董事会、保荐机构、股东会审议[19]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即可[19] - 变更募投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20][21]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24]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3] - 年度审计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4] 违规处理 - 发现人员违规挪用或转移资金,董事会责令返还,收入归公司[26] - 相关人员违规视情节处理,必要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