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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 公司章程
亚厦股份亚厦股份(SZ:002375)2025-05-22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3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999.6498万元[5]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3800万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100%[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999.6498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相关 - 丁欣欣等不同股东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1]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转让股份限制[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33,34] - 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等事项规定[27,28,4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独立董事3名[6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6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6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9] 管理层相关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1] - 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选可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2名[75,77] 财务及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1]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规定[84,8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8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9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规定[97,9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1] - 清算组相关工作时间及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规定[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