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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3000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北陆药业北陆药业(SZ:300016)2025-05-22 19:4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五条规定补 1 足委员人数。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