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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
模塑科技模塑科技(SZ:000700)2025-05-22 19:4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1][26]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专户数量规定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投资项目个数[6]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并出报告[11][25] 效益评价与报告 - 财务部门半年组织项目效益评价并提交报告给董事会[10] 资金使用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按计划,严重影响需公告,使用需多部门审批[9][10] 项目重新论证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5]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超募资金计划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9] 用途变更规定 - 取消或终止项目等改变用途需多程序审议[22]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部分情况不视为改变用途[22] - 超额度等使用资金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2] 资金使用检查 - 内审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等情况[25]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2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4] 收购资产要求 - 变更用途收购控股股东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39] 地点变更程序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40] 台账与鉴证 - 会计部门对资金使用设台账[25] - 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报告鉴证[26] 违规处理 - 违反资金使用制度责任人将受处分追责[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