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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6885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688596正帆科技(688596)2025-05-23 18:17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