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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3007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顶固集创顶固集创(SZ:300749)2025-05-23 19:4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