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7]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人员不得担任[7]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十二个月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连任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2]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20] - 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长[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两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27]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9]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5]
中铁装配(300374) -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