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动力新科动力新科(SH:600841)2025-05-23 21:03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新动 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2636 号)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韩春燕律师、吴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会议,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议案,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