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为候选人[10][11]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6]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任职不符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年度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会议相关规定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3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6]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4] - 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报告[34] - 法规修改相应规定废止[3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