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员会组成 - 审核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有专业资格或财务管理知识,主席为会计专业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审计师前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4] 审核委员会职责 - 审查财务报告程序有效性及合规性[8] - 会同相关人员检讨集团会计和财务报告等多方面事项[8] - 审阅并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等[8] - 关注财务报告中会计政策及实务变更[10] - 审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2] - 至少每年对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进行效能检讨[12] - 审查集团雇员不正当行为关注安排[15] - 研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回应[15] - 定期评估及监察内部审计职能有效性,审查并批准其职责、架构等[17] -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相关内容[18] - 担任集团与外部审计师主要代表,监控其独立性等[20] - 就外部审计师选聘等提供建议,批准其薪酬和服务条款[20] - 审议和监察半年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完整性等[22] - 检讨集团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23] - 会同相关人员审阅和检讨审计结果并报董事会[25] - 对关联交易进行初审、审批或备案,并提交年度专项报告[29] 审核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前召开,会议前不少于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期[34]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4] - 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7] - 主席或过半数委员提议等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前不少于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期[34][35] - 会议材料与会议通知应同时发出,委员应充分阅读会议资料[34]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也可通讯方式召开[35] -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主持,未委托时由出席过半数委员推举[35]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每位委员一票表决权[37] 其他 - 本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自动失效,修订由审核委员会提意见稿交董事会审定[44]
荣昌生物(688331) - 荣昌生物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