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002162) -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2025年5月)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公司特定对 象接待和推广行为的管理,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 息披露机制,加强内幕信息的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根据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悦心 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 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和个 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邮寄资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业绩发布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