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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002953)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豁免版)
日丰股份日丰股份(SZ:002953)2025-05-26 19:01

1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华兴专字[2025]2401261015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5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日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5〕1200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华兴会计师")作为广东 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或"日 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1 问题二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空调连接线组件,但主营业务中 未包含此项。报告期内,发行人通信装备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新能源线缆产 品毛利率逐年下滑,发行人解释称主要原因系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 下降幅度、销售均价上涨幅度未能完全抵销单位成本的上升、市场竞争加剧、客 户议价能力增强等。 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等,说明可比公司的选 取依据及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