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601068)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草案)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 规范、高效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不时修订)(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等事项。 1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 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董事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