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601068)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草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以上投票权的人士为主要股东,属关连人士[7] - 关连人士在非全资子公司股东会有权单独或共同行使或控制行使10%以上表决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及该子公司的子公司为关连子公司[7]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0] - 关联交易分持续和非持续关联交易[11] - 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3] - 批准关联交易时,关联方表决无表决权[4] - 关联董事回避致投票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决议[14]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时,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5] - 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期限不超3年,特殊情况需财务顾问书面确认[17]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18] - 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18] 管理职责与流程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遵循《上交所上市规则》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定[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关连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3] - 董事会办公室每年6月、12月末更新关联人士清单[22] - 各附属公司财务部每月上报关联交易数据给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部[22] - 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部每季度下发《关联交易总结表》收集信息并报送管理层[23] - 关联交易指标测算、审批程序依上市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执行[24] 办法生效情况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自行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