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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福石控股福石控股(SZ:300071)2025-05-27 17:46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