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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环保(600874) - 创业环保《公司章程》
2025-05-27 19:17

股权结构 - 公司经批准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3.3亿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8.3902亿股,占比63.09%[20] -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通股4.52495亿股,H股3.4亿股,占比25.56%;A股1.12495亿股,占比8.46%[21] - 截至2007年8月27日,3.75786亿元可转债转化成9722.843万股A股,占总股本6.8%[21] - 2022年9月28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1.43189655亿股,占总股本9.12%[22] - 公司目前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5.70418085亿股,A股12.30418085亿股,占比78.35%;H股3.4亿股,占比21.65%[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于1993年6月8日设立并注册登记[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污水、自来水等水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理业务[16] - 公司营业期限为五十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股权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股东会决议[3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债权人三十或四十五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5]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5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书面要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8]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8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中应有1名职工代表,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17][123] - 审计与风险控制、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委员会主席[123]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出任主席[12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经理层聘期3年[166] - 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法律顾问各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16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8] -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具体比例由股东会决议决定[18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三年内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87] - 利润分配政策由股东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