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创业环保(600874) - 创业环保《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7 19: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8]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5]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董事会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授权签署的授权文件需公证[24] - 董事会等可向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征集投票权,应无偿进行并充分披露信息,公司及召集人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其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会议举行 - 股东会原则上在公司住所举行,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等便利股东参会[21]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22]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26] 表决规则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6][2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每位当选董事获得的同意票应超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1] 其他规定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13] - 股东会不得对通知未列明事项作出决议[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的还需说明延期后召开日期[19]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7] - 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等应履行职责确保正常运作[38]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多项内容[38] - 证券交易所对公告内容有规定时,公司应按规定公告[39]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后就任[3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须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39]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41] - 相关法律等有更严格规定时,公司应从其规定[41]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41]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