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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阿科力阿科力(SH:603722)2025-05-28 17: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6] - 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应提前30日通知该事务所[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原因[2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21][46]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30]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30]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31]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 关联事项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2/3以上通过[41] 表决相关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8]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0] 其他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1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1]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满2年不得担任董事[48] - 最近3年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的情况需向股东会报告[48]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5] - 本规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58]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