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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阿科力阿科力(SH:603722)2025-05-28 17:46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披露[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披露[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披露[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披露[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三十万元需及时报告[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7]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披露[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前款标准需披露[17] - 单次损失超一百万元的重大亏损或损失属重大风险事项[17] 股东及控制人信息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报告[19][20]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进展[19]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特定时点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重大事项[22]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向董事长汇报[22]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公开[22]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4] 责任与制度 - 各部门、控股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6]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受损追究责任[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