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指持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股东[5] - 不得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使用[9]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需专项审计[9] - 不得操纵公司损害其他股东利益[9] - 应保证公司财务、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10] - 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可司法冻结其股份变现清偿[12] - 不得操纵股东会表决结果,保障中小股东权利[12] - 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等[14] -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应办产权变更手续[15] 股份交易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18] - 转让控制权需对受让人合理调查[18] - 预计6个月内出售超5%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20] - 近12个月受处分、股票退市警示出售需提前公告[20] - 未公告连续六个月出售不得超5%[21] 信息披露要求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2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董事会履职规定 - 董事会不履职,审计委员会可责成,15日仍怠履职可直接执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