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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SH:605196)2025-05-28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7600万股,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148.2781万元[6] - 公司由河北华通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股本29455.21万股[14]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张文勇认购10129.21万股,出资比例34.39%;张文东认购8287.54万股,出资比例28.14%[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148.2781万股,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16] 股份发行与收购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比例限制[2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违法情况请求诉讼[3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42]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49]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2]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5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55]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2] 董事会职权与决策 - 董事会行使制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职权[10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须报董事会批准[107] 总经理与监事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6]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1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报,前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变更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5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