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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华(00000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华网安国华网安(SZ:000004)2025-05-28 19: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会议提前一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4] 职责权限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9] - 督导内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执行时间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