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集资金检查与协议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7]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8]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1]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19] 募集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14] 募集资金投资公告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15]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6]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累计金额不得超总额30%[16] 募投项目论证与核查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2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7] 募集资金审计 - 年度审计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7] 办法生效与适用范围 -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自动失效[33] - 本办法不适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32]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