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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68844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联芸科技联芸科技(SH:688449)2025-05-28 21:47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联 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