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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68844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联芸科技联芸科技(SH:688449)2025-05-28 21: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该人数前暂停职权[7]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临时会议可口头通知[17]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9]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表决权与履职 - 每委员一票表决权,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9]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应建议撤换[20]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0]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20]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 董事会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20] - 会议记录及授权委托书由证券事务部保存十年[21]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1]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3]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