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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68844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联芸科技联芸科技(SH:688449)2025-05-28 21:47

二〇二五年五月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联芸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第四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