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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68844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联芸科技联芸科技(SH:688449)2025-05-28 21:47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2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