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9月10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注册登记[5]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铝土矿等勘探开采、铝镁等产品生产销售等[12] 股份情况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80亿股内资股,成立后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7.49889968亿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4.99900153亿股,内资股占73.81%,H股占26.19%[17][18][19] - 2004 - 2025年期间多次增发、回购注销股份,2025年1月回购注销后普通股为17,155,632,078股,A股占77.01%,境外上市外资股占22.99%[20][22][23][24][25][26][2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55,632,078元[35]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6个月内获利归公司所有[51]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5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对普通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临时提案[7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9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三名且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或以上,设职工董事一名[109] - 董事会有权对投资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总市值)25%的投资或收购项目作决定[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18] 董监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任期原则上为三年,可连聘连任[150] - 董监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158] - 董监高代表公司行为对善意第三人有效性不受不合规影响[159]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公布四次财务报告,首季度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30天内公布,中期在六个月结束后60天内公布,第三季度在九个月结束后30天内公布,年度在结束后120天内公布[17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净利润数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7]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78] 其他规定 -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9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 - 公司应自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