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600479)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 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 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 本法律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