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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600876凯盛新能(600876)2025-05-29 17:46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修订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及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 督,确保公司决策的合规性和持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凯盛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和保证公司行为的合规性。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但如董事为公司现任外聘审计机构的前任合伙人在其离职或不再享有现任外聘 审计机构的财务利益之日(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审计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