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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600876凯盛新能(600876)2025-05-29 17:46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监督。董事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应 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为九人。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