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 资本运作相关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或股权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特定情况下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召开,且应于会议召开20个营业日前发出通知[27][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 - 1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1]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或审核)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以上,过半数成员不得任董事外职务,独立董事至少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60]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8]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1,75] - 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非董事行政职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73] 利润分配相关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78,79]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且超3000万元或超总资产10%等情形[78,79] 其他 - 董事会专项基金按年销售收入的1‰提取[74] - 相关制度于2025年5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93]
凯盛新能(600876) - 凯盛新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