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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诚科技(835207) - 公司章程
众诚科技众诚科技(BJ:835207)2025-05-29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北交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总股数为1839.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9219.50万元,股份总数为9219.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11] - 全体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合计6600万股[1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有相关股份转让限制[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有不同处理时间要求及股份数量限制[17]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规定[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决议与提案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候选人[50]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0] 董监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59]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辞职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完成补选[80]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利润分配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90] -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20天通知[9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