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9][10]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变更应在终止日起1个月内重新签订[10]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特定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14]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5]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情况[15]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6]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8]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按程序申请审批,分级审批权限按《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执行[14] 超募资金管理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9]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 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该规则;实施前已取得的,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20] - 公司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9] 监督核查要求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募投项目变更 - 存在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四种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实施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24]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等内容[25]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或置换原因、已使用资金金额等内容[26]
亿华通(688339)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