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600741) - 华域汽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批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审批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审计评估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公司出资规定 - 出资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现金出资按比例定股权可免股东会审议[13] 关联资助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资助需审批并提交股东会[16] - 为关联人担保需审批决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6]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放弃权利致关联交易使报表范围变更,按规定执行[17] - 向关联人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无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20]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期限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额度[22] - 与关联人日常交易可签框架协议并预计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2][23] - 与关联人日常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3] - 单方面获利益无对价交易可免审议披露[23] - 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框架协议后,规定金额内批准全部关联交易[26] 日常关联交易统计 - 财务部年初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并提交审议[28] - 控股子公司统计框架协议内交易数据报财务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