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600741) - 华域汽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募集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独董[4] 募集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8]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超最近一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9] 募集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1] 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报上交所并公告[14]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使用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使用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6]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用于非募投项目,参照改变募投履行程序及披露[15]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在同一批次募投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7] - 超募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17]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1] - 募投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免股东会程序[21] 特定情形改变用途 - 公司特定情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20] 募投项目核查披露 - 公司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出鉴证报告并与年报同披露[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