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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三旺通信三旺通信(SH:688618)2025-05-30 18: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提前3日通知,情况紧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9] - 自发出通知2日内未接委员书面异议,视为同意召开[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2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含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委员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未委托且未会前提书面意见;或一年内出席不足会议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21] 表决与披露 - 会议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等事项[11] 履职情况披露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 工作协调与机构 - 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25] - 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25] 制度与条件 - 内审部依据委员会职责制定服务制度和程序,报董事会备案[26]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日常工作[26] 中介聘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由内审部制作,包含会议召开方式、日期等内容[28] - 决议应制作会议记录,成员需签名并妥善保存[2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保存[2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31] 规则发布时间 - 本规则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