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39,860,402元[10] - 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0,039,860,402股[20] - A股股东持有5,964,360,40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41%[21] - H股股东持有4,075,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59%[2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30%时可收购本公司股份[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6]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需报告,增减5%也需报告[74][7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0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18]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须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25] - 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全部为独立董事[125]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25]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12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召开前至少14天通知全体董事;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至少3天通知[111]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师召开两次会议[1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4]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每年分配末期股利一次,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应占扣除法定储备后净利润约35%[153] 重大事项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8]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9] 其他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173] - 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根据国家规定和经济效益决定劳动工资制度[169] - 公司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等基金,建立社会保险关系[169]
兖矿能源(600188)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