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600188)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须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6]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师召开两次会议[10] - 与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增加频率[11]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特定情况主任委员七日内召集临时会议[20]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出[20] 职责范围 - 审阅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账目及报告完整性[10] - 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检审其独立性和审计程序有效性[10] - 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部审计师问题[11] - 协调内外部审计单位沟通与协作[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4]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工作流程 - 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7] - 会议对报告评议并向董事会呈报决议材料[18]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由审计部门保存并报董事会办事机构备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