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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30007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国民技术国民技术(SZ:300077)2025-05-30 19:46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2][3] - 修订后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内容[4] - 修订后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辞任法定代表人相关事宜[4] - 修订后章程新增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4] - 修订后章程经营范围增加移动通讯终端等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等内容[5] - 修订后章程规定公司发行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5]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8312.67万股,均为普通股[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损失请求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5] - 股东会可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6]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17]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少于1/3[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8]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4]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5]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事由公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