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民技术(3000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国民技术国民技术(SZ:300077)2025-05-30 19:47

担保决策审批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3] -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审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担保豁免情形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担保监控措施 - 公司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汇报借款获得、使用、准备归还及实际归还情况[19] - 公司财务部门指派专人监控被担保人义务履行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报告担保实施情况[19]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还款[19] 收购投资审查 - 公司收购和对外投资时,需审查拟收购方或投资方对外担保情况[19] 关联担保处理 - 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形成关联担保时,需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 担保责任变更 -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或债务转让,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1]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2]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6] - 有关责任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