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30007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战略委员会组织规则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战略委员会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不受通知时限限制[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3]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通过的议案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16] 其他规则 -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战略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7]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