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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0021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岩山科技岩山科技(SZ:002195)2025-06-02 15: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可被提名[8] 提名与限制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得被提名[9]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期满特定时间内不得再被提名[11] 履职与补选 - 履职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变更承诺方案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会议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资料与披露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协助与费用 - 公司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8] 津贴与制度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制度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拟定方案报股东会表决[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