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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002195)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岩山科技岩山科技(SZ:002195)2025-06-02 15: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首次发行1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81544596元,股份总数为5681544596股,均为普通股[11][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每年用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直至注册资本减到25亿元[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5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2名[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1]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超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9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超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3]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审议[96] 审计与理财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8][119]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7] 人员任职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23][12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0]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3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3] - 符合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3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