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7] - 年度类别股东会议应于召开21日前书面通知在册股东,临时类别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4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 股东会变更公告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5]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0] 董事候选人提交 - 提名人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将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30]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决议异议 - 股东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 类别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表决通过[43] 发行股份特别程序 - 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时,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43]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计划,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时,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43]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5]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45][46][49] -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46] - 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规则解释与实施 - 议事规则未列明事项或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0]
金风科技(002202)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